八步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八步区纪委 作者:八步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1日 16:09 打印

  1.八步区黄洞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盘生安,原城建所所长冯勇在危房改造及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失职问题。2012年,时任分管城建工作的八步区黄洞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盘生安,原城建所所长冯勇,在没有对村民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的情况下签字审批,致使不符合申领危改指标的村民获得了危改补助款16000元。2011年,冯勇向36户危改户收取城乡风貌改造捐款共计10150元,但未将捐款存入政府账户,而是将其用于城建所日常开支,所有开支票据均由盘生安签字同意。盘生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八步区里松镇青凤村委副主任陈应标在危房改造及低保工作中违纪问题。2012年春节期间,陈应标违规收受危房改造户“感谢费”300元,并收受村民给予的委托帮助争取低保名额红包300元。陈应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八步区大宁镇原民政办干部黄华初在扶残工作中违纪问题。2011年,黄华初在发放“党员扶残温暖同行”扶助款时私造残疾人谭某某私章造册报账,未将1000元扶助款发放给谭某某,直到2013年8月5日才把1000元扶助款补发给谭某某。黄华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