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合浦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15:29 打印

  1.常乐镇多蕉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成辉违规收取费用问题。2009年期间,时任常乐镇多蕉村党支部书记陈成辉在帮助该村群众办理农资综合补贴过程中,按照20元/份田的标准,通过村小组长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共3500元。2017年2月,陈成辉主动将3500元退还村小组长退给群众。2017年5月,陈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沙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副所长刘炎焕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期间,沙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在未经调查核实并履行立案程序的情况下,开票收取了该镇三东村干部交来的11对夫妇共3万多元社会抚养费。刘炎焕当时负责该所全面工作,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刘炎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农业科学研究所职工陈灼彬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问题。2013年5月,陈灼彬以其本人名义申请并获批廉租住房保障待遇。2016年5月,陈灼彬在其家庭保障人口变更、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保障标准后没有主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待遇,一直享受至案发时。2017年6月,陈灼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廉州镇车路塘社区居民代表陈其明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2010年5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陈其明在其家庭成员拥有汽车,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下,没有主动向民政部门报告,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5万多元。2017年2月,陈其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