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平桂区纪委 作者:平桂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8日 09:27 打印

  一、平桂区公会镇新新村“两定干部”违规收费问题。2011年,公会镇新新村“两定干部”谢庆让、谢振可、谢崇有、谢庆蚕、谢隆冰等5人在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危改户建房押金并克扣其中11400元作为村委办公楼修缮费用。2017年7月,谢庆让、谢振可、谢崇有、谢庆蚕、谢隆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平桂区羊头镇垒石村村委主任黄国佩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11年至2015年,黄国佩在担任羊头镇垒石村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本人及家人的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34701元用于修缮村道。2017年5月,黄国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