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严查扶贫领域“蝇贪”护民利

来源:兴安县纪委 作者:闭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11:06 打印

  兴安县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2件,其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立案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兴安县委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县委及时召开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暨集体约谈会,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分配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领域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精准到位。


  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兴安县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向扶贫资金伸手、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依规依纪从重从快查处;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履职不力导致出现扶贫领域重大腐败问题的,坚持“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纪律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