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平果县纪委 作者:梁励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26 打印

  1. 时任平果县海城乡新民村工作组组长陆繁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危改补助资金损失的问题。2010年,海城乡新民村危房改造工作组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入户开展建房验收工作,致使该村三户农户未建房,使用虚假材料获得国家危改补助资金4.95万元。上述问题,时任海城乡新民村工作组组长陆繁红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6月,陆繁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平果县太平镇临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主任陆世权利用职权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索取“好处费”的问题。2013年—2014年,平果县太平镇临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主任陆世权利用职权,以电话费、接待费等理由多次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收受现金4700元。2017年7月,陆世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