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通报2起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来源:来宾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17:36 打印

  1.兴宾区寺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寿莲因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2015年,寺山镇人民政府在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镇扶贫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严格按要求识别贫困户,造成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评定为贫困户、扶贫工作数据失真的不良后果。罗寿莲作为寺山镇精准识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2017年7月,罗寿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兴宾区信访局副局长罗定红因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罗定红挂任兴宾区陶邓乡党委副书记、川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乡扶贫工作人员存在走过场、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评定为贫困户、扶贫工作数据失真的不良后果。罗定红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乡领导和川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负直接责任。2017年7月,罗定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