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19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追究

来源:福绵区纪委 作者:陈承熙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18:02 打印

  “通报存在问题单位11个,发出督办函16份,督促限期整改突出问题34个。”近日,福绵区纪委对该区6个乡镇和部分重点区直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2017年以来,福绵区通过创新举措,着力构建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推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以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地。1月下旬,由区委常委带队到各镇各区直单位检查核验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3月底,区委组织一轮对各镇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同时要求各镇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发函督办。6月下旬至7月上旬,该区纪委成立2个督查组对6个镇和10多个重点区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落实抓干部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镇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整改存在突出问题,做到履责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以全程记实让落责有据可循。该区从细微处入手,探索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根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9项、党委(党组)书记责任6项、班子其他成员责任6项、纪委(纪检组)责任7项责任分解情况,制定细化责任清单,督促各镇各部门分别按月度、季度,将责任主体对象履责情况进行量化、细化,实行清单化管理,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用会议记录、现场照片、讲话提纲、谈话记录等台账资料,及时记录主体对象组织部署、统筹谋划、协调落实、指导督办、警示提醒等工作,让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以“两函一书”防止责任虚化。探索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载体创新,为防止落实责任空转虚化,该区通过发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岗位职责提醒函》,提醒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担责;针对上半年检查情况,发送《落实“两个责任”督查发现问题反馈函》,将检查中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各镇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整改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为全面推进责任落实,该区通过发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建议书》,警示在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后的单位党委(党组)履责尽责,为后进单位指出努力方向。

 

  以严格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这是区委巡察组首轮巡察区移民扶贫联合党组后反馈的问题。该区坚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强化检查结果运用,突出聚焦“关键少数”,对履责、落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坚决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开展问责追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成均镇党委副书记梁波、新桥镇纪委书记何科哉因扶贫工作履责不力被严肃追究,今年以来,该区已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19人, 4次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及相关典型案例,以严肃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