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平果县纪委 作者:李丽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15:46 打印

  今年以来,平果县多措并举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近期,该县对5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分别是:

 

  1.平果县海城乡那海村村委副主任廖克勇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10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廖克勇负责分管片区对贫困户开展政策宣传和帮扶工作,其以经营木材生意为由,基本不参与扶贫工作,导致负责的片区扶贫工作进度跟不上。其行为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廖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果县海城乡高乐村妇女主任黄桂花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10月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黄桂花负责分管片区对贫困户开展政策宣传和帮扶工作,其以去县城照顾小孩读书为由,基本不参与扶贫工作,导致负责的片区扶贫工作进度跟不上。其行为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黄桂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平果县旧城镇龙贤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格建扶贫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梁格建时任旧城镇龙贤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镇政府审核把关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工作中,明知村民陆某家里已有房,不符合申请危改补助资金条件,擅自同意并代其他村干在申请材料中签字审批通过,致使村民陆某获得2013年危改补助资金18800元。2017年3月,梁格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果县坡造镇伏琴村布尧屯6组组长廖尊彩在扶贫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以来,廖尊彩为坡造镇伏琴村布尧屯6组精准识别评议小组组长,负责6组入户精准识别和评议工作,其明知本组农户王某有个儿子当干部,却没有在评议会上提出来,造成该户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和建档立卡登记表与事实不符,该户符合一票否决未被否决的结果,其行为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4月,廖尊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平果县榜圩镇常星村巴相屯屯长韦信科擅自挪用、支配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09—2013年,榜圩镇常星村巴相屯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由屯长韦信科管理。期间,其随意支配使用,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2178.44元,损害了群众的利益。2017年6月,韦信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