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隆林县纪委 作者:潘素兰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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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部署,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并对2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1.德峨财政所黄登宏、韦厚宇、自治县财政局张德琛、何桂珍等人贪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问题。2012年12月,黄登宏、韦厚宇、张德琛、何桂珍等人弄虚作假,套取德峨镇三冲村新寨、海子、伟农三个屯农村屯级道路硬化的“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18089元进行私分。2016年12月,给予黄登宏、韦厚宇、张德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何桂珍行政撤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沙梨乡坝平村党支部书记岑家益、村民委主任罗绍明、副主任罗永能私分危改资金等问题。2015年2月,沙梨乡坝平村岑家益、罗绍明、罗永能在协助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与他人合伙私分危房改造资金65000元。2017年7月,给予岑家益、罗永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罗绍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让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百色市委“绝对不允许搞形式主义,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绝对不允许数字脱贫,绝对不允许截留、滞留、挪用、贪占扶贫资金,绝对不允许干部渎职失职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