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以督查助力强农惠农资金落地生根

来源:自治区纪委 作者:第二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6:28 打印

  去年9月以来,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决策部署,以督促检查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履行监督责任,传导执纪问责压力,有效推动强农惠农政策与资金的贯彻落实。

  突出三个重点。驻农业厅纪检组结合农业部“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与各综合监督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个人或集体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等问题。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县乡村三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设计三条督查线路。一是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比较好、政策扶持规模比较大的地区,重点检查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广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资金4000万元,投放扶持12个主产县(市、区)情况,抽查桂平、宜州两个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县级市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没有发现民生资金使用违规行为;二是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政策扶持点多量小的新农村“万元村屯”“生态乡村”“清洁田园”示范点建设项目,重点抽查了三江、融安、融水三县23个项目,涉及资金372万元,发现部分项目资金长期滞留在主管部门账户上、个别项目未按时验收、结余资金未及时处理等五个突出问题;三是对农业厅直属系统院校站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核查群众反映举报广西农业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和校区道路建设项目存在违规问题,虽然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但存在校务公开不够,教职工知情权没有保障情况。

  传导压力,认真督查。去年11月下旬,抽调了42名纪检、财务、政策法规业务骨干组成7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从2月底至3月中旬,对全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抽查14市28县的财政补助农业种植、畜牧水产、购机补贴等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一些地方存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不平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够、部分项目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5个方面21个问题,特别是个别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还存在扩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拨代支等涉嫌违纪违规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去年以来,农业厅党组与财政厅相关部门协商,分别出台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8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