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宁市纪委 作者:南纪宣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21 打印

  1.锣圩镇济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潘易周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执行政策走样问题。在锣圩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济力村党支部书记潘易周的伯父潘X丰(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城区、本镇工作组实施扶贫产业验收工作时,于2016年7月20日、9月13日分别从次子潘易X、弟弟潘X贤家借牛来通过扶贫产业验收,获得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4000元。潘易周身为济力村党支部书记、潘X丰的侄子,对扶贫政策理解不透彻,在潘X丰借牛通过产业扶贫验收时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执行扶贫政策偏差走样。锣圩镇纪委给予潘易周党内警告处分。

 

  2.罗波镇罗波社区党总支书记陆映春挪用生态公益林资金问题。陆映春作为罗波镇罗波社区党总支书记,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在未经锦秀屯各生产队户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未向锦秀屯13个生产队村民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安排锦秀屯各队长借出各队的生态公益林资金用于清理垃圾、修建罗波潭景区大门等,造成生态公益林资金93952.8元至今未追回。罗波镇纪委给予陆映春党内警告处分。

 

  3.两江镇原岭合村党支部书记韦兆林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韦兆林在担任岭合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本镇岭合村谢XX危改户的资格条件没有认真审核把关,没有深入核查农户的家庭收入情况。南宁市审计局审计后发现危改户谢XX开办有企业,仍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76万元。两江镇纪委给予韦兆林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