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人社厅纪检组:“四措施”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驻人社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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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要求,驻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组及时研究,迅速行动,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推动驻在部门党组部署落实。驻厅纪检组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及时与驻厅党组沟通协调,提出书面建议,要求厅党组专题进行学习,结合人社扶贫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部署落实。
二是督促业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7月4日和5日,驻厅纪检组先后组织驻在部门扶贫工作专责小组、承担扶贫任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驻在部门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和定点扶贫工作情况,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加强扶贫工作监管,主动防范扶贫领域廉政风险,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扶贫项目有序推进,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三是全面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7月4日,驻厅纪检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从7月开始,部署为期4个月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明确由驻厅纪检组牵头,机关纪委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配合,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定点帮扶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深入马山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7月5日,驻厅纪检组深入自治区人社厅定点扶贫点马山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等方式,对马山县人社系统涉及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相关项目的推进及运行情况,建设项目资金拔付、管理及使用情况。同时,对驻村干部指导帮扶脱贫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