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陆川县纪委 作者:李秋萍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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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桥镇大桥村委会主任陈日成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2年至2015年,陈日成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大桥村其他村干部的提议和帮助下,为其父母谋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领取低保补助金8242元。2017年5月,陈日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2.珊罗镇六燕村委会主任黄水军骗取低保问题。 2008年至2010年间,黄水军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利用工作便利,隐瞒其家庭真实收入,以其妻子为户主申报低保待遇,致使黄水军本人及其妻子、儿子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从2008年至2010年,共领取低保金6680元。2017年5月,黄水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6680元上缴国库。
3.滩面镇新旺村委会副主任李恒春弄虚作假骗取低保问题问题。2008年至2012年,李恒春利用职务便利,隐瞒事实真相,违反农村低保申办流程,以编造虚假材料的手段分别以其两个儿子为户主为儿孙谋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共领取低保补助金9544元。2017年5月,李恒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9544元上缴国库。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