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三个突出”深化八项规定“回头看”

来源:陆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09:51 打印

  今年以来,陆川县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强化“三个突出”,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


  突出自查自纠,全覆盖。认真对照自治区、玉林市委实施办法及“四盯四查”工作的要求,按照“自我查找、严格核定、如实上报、对账销号”的程序,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自纠。围绕盯关键少数,查履职履责;盯制度建设,查监督管理;盯监督执纪,查身边腐败;盯显性问题,查隐性问题等四大项二十一小项内容,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实行“一周一报”。开展“回头看”以来,全县14个镇103个部门共自查自纠出问题七类179个。


  突出联动督查,促落实。出台了《陆川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两办督查室、县纪委、县财政局、审计局人员及部分单位纪检组长、镇纪委书记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从5月下旬开始,重点对“一有一少双零”单位采取随机抽查有关经费开支账目、查看会议记录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重点检查6个单位,发现问题19个,责令退款3万多元。


  突出时间节点,严执纪。牢牢把握四个节点,即: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重申之后和“回头看”开展之后。根据不同节点,综合考虑认错态度、后果影响、整改情况等,按情节给予相应处置。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2017年1-5月,全县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