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宁明县纪委 作者:林建彰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07 打印

  宁明县板棍乡叫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韦昌贵违规收取“好处费”及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问题。韦昌贵违规收取“好处费”。2012年,板棍乡叫隘村南便屯村民戚某对家中危房进行改造,并以其妻子闭某名义向叫隘村村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2012年底,戚某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7500元。戚某为感谢韦昌贵帮助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2013年某日送给韦昌贵人民币3000元。韦昌贵在协助板棍乡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2011-2014年期间,板棍乡叫隘村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因韦昌贵未严格执行对危房改造户进行走访拍照的审批程序,致使该村不符合政策的陈某、陈某某2户申请获得了危房改造指标,并分别领取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000元和23000元。2017年4月21日,韦昌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