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打出组合拳 规范党员干部“微”行为

来源:福绵区纪委 作者:甘晓铭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15:42 打印

  近日,一则关于“高薪招聘群众演员”的虚假谣言在福绵区不少单位朋友圈转发,引发党员干部热议,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规范党员干部“微”行为,福绵区通过打出严明纪律规定、强化专项检查、严查微信红包腐败等“组合拳”,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出红线,戴上“紧箍咒”。


  列出负面清单,划定纪律红线。为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列出“八条负面清单”,设定“政治底线”,内容包括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散布传播谣言、不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不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不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等,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行,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突出严督实查,加强官微监管。该区组织全区64家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运营单位对照负面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协调纪委、宣传、公安、网信办等部门开展对官方微信公众号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情况,以及党员干部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妄加评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同时,组织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运营负责人签订《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承诺书》108份,将签订的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紧盯隐形问题,严查微信红包腐败。该区将“党员干部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等问题列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整治范围,在福绵纪检监察网等开设举报专区和曝光台,引导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电话四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违纪问题进行举报。在福绵纪检监察网、“福绵纪检”微博、微信公众号转发上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案例通报等,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紧绷廉洁弦,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坚决抵制 “四风” 隐形问题。今年以来,该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通报曝光3批14人次。同时,该区坚持预防为主、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将查处党员干部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纪问题纳入今年村“两委”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