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三个问题清单”做实“回头看”工作

来源:防城港市纪委 作者:李士弘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8:51 打印

  防城港市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纪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细化、具体化要求,通过推行单位、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三个问题清单”,做细、做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细化问题类型。梳理十八大以来相关规章制度,分别为单位、班子成员、干部职工量身定做三个问题对照表,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纪律要求是否从紧从严,“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四大方面内容列入“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并进一步细化制度执行,将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廉洁自律、公车管理、办公用房、整治“纵酒”、整治“玩风”、请示报告、整治“走读”、公务活动管理、文风会风、“四风”等14类情况列入清单对照内容,让各级领导干部对照有镜子、自查有标准、梳理有尺度,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干部职工的问题清单单位存档备查,单位和班子成员的问题清单报市“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查。


  明确对象内容,对标开展自查。“回头看”工作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上到厅级领导,下到基层干部职工,包括十八大以来调出人员及退休人员,不论是人在市内市外都要回到原工作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三个问题清单”,分级分层“画像”,找准问题“缺口”、瞄准问题“靶子”,梳理问题,严格时间节点,填报问题清单,真正做到自查时间、自查环节无缝对接、无空档、无间断。特别是岗位变动的主要领导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主动回原单位配合自查自纠,主动认领问题。


  强化自我承诺,推进自纠到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在向所在单位报告的同时,要作出书面承诺,自查没有问题的个人,也要“零”报告并书面承诺。领导班子成员不仅要作出书面承诺,还要在本单位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自我承诺的问题经得起干部、群众的监督和事实的检验。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