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加大力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案件

来源:宁明县纪委 作者:黄承豹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10:28 打印

  宁明县纪委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变被动查为主动查,扶贫领域执纪审查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县立案86件,结案46件,其中,扶贫领域34件,扶贫领域案件占40%,涉及乡镇科级干部25人。

  一是多渠道排查收集线索。逐一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领导带头、全体干部参与办案。加强与公检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四位一体”联动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二是定期对包联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县纪委对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一月一排名一通报,并对连续两月处于落后位置的进行约谈。实行镇纪委书记月报告工作制度,每月将处置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书面向县纪委汇报,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深入推进办案协作区建设。将全县13个镇3个农场划分成4个协作区,每个办案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包抓,一个机关职能室业务指导,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调动了基层纪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形成了协作办案的工作格局,避免了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力度不够、方法不多和“拉不下脸”、“下不了手”的问题。
 
  四是聚焦重点严查快办。紧盯惠农资金、扶贫、村干部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对象,针对庸政懒政、失职渎职,惠农和扶贫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