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2016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来源: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16:35 打印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做好自治区直属机关2016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7〕6号),在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办委托专业民调机构对区直机关进行的民意调查中,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对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提出了44条意见建议,经梳理归纳为6个方面共18条。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对抓好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强调要以抓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委厅机关绩效管理考评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照单认领,提出整改措施。为确保整改到位见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和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改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关于调查研究

  整改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多到基层走访、多听基层声音,准确掌握基层实情;涉及基层工作的重大举措出台前充分征求意见,出台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

  具体措施:

  1.委厅领导和机关干部结合所负责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其中,委厅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日。

  2.坚持现行调研原则和规定,推进改革措施或制定重大文件规定之前,必须做好前期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3.改进调研方法,深入基层开展“解剖麻雀式”的调研。

  责任领导:委厅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时间要求:全年

  (二)关于强化执纪审查

  整改任务: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深挖细查潜入地下、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不能重数量、轻质量;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和市县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及时开展监督检查。

  具体措施:

  1.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巡视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配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对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组织开展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对“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种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严查顶风违纪行为,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2.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最有力的措施减存量、遏增量,巩固深化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变成大错。

  3.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对问题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严查重处、快办快结。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的通报批评,对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严肃问责。

  4.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区纪律审查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领导:秦斌、韦翼群、何敏、雷永达

  责任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时间要求:全年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

  整改任务:被上级纪委立案才扣基层的绩效考评分,对受轻处分干部所在单位绩效考评免予降档;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指标。

  具体措施:

  1.明确同级纪委办理的违纪案件不扣分,下级纪委应该查处而不查处、被上级纪委立案查处的才扣分;扣除受轻处分干部所在单位相应绩效考评分值,不作降档处理。

  2.进一步细化和完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不断提高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责任领导:秦斌、何敏

  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

  时间要求:全年

  (四)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整改任务:指导市县纪委开展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基层巡察工作的指导;指导区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

  具体措施:

  1.加强工作调研,准确掌握各市、县派驻机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推进市级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指导各市纪委统筹谋划派驻纪检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职数设置、人员选配等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自治区纪委指导各市纪委于6月底前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对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提出原则性意见,具体由市纪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

  2.加强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提高派驻机构干部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开展“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执行派驻机构改革“1+7”制度,指导各派驻机构建立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的职能定位,不断提高派驻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直机关纪委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区直机关纪委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编制职数和岗位待遇等。加强对区直机关纪委干部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工作开展。

  4.深化“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指导。

  责任领导:秦斌、奉明芳

  责任部门:组织部、研究法规室、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时间要求:全年

  (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整改任务:切实为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指导,强化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

  具体措施:

  1.加大对市县纪委的工作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基层纪委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下级纪委发文尽量使用电子公文系统,减少纸张浪费;减少不必要的文字材料报送,减轻基层负担。

  2.自治区、市、县纪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举办相应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同时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

  3.深入开展“示警明纪、筑牢防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和提醒函询诫勉制度,抓早抓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4.加强自治区纪委机关干部与基层纪检干部的交流,适时选拔优秀干部到基层纪检机关挂职或任职。

  责任领导:秦斌、韦翼群、何敏、雷永达、奉明芳

  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时间要求:全年

  (六)关于扶贫工作

  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帮扶贫困村的扶助力度,摸清实情,因地制宜引进养殖扶贫项目,加强对当地农民种养殖技术培训,增强造血功能。

  具体措施:

  1.组织委厅机关各部门深入扶贫点,走家串户访贫问苦,了解真实情况,摸准帮扶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2.加强与委厅机关驻村第一书记的沟通联系,及时听取帮扶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和激发驻村第一书记扎根扶贫、服务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动性。

  责任领导:秦斌、韦翼群、何敏、雷永达、奉明芳

  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时间要求: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2016年绩效考评整改工作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委厅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自治区纪委书记负总责,委厅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口负责、对口协调,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具体整改工作由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

  (二)强化整改督查。按照自治区绩效办的统一部署,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整改方案,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督促推动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落实。

  (三)做好统筹兼顾。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布局,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促进工作提高,以工作实绩体现整改成效。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