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三个+”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崇左市纪委按照自治区印发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过“三个+”,力促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增强挺纪守规意识,切实推动《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集中学+自主学,全员学习一个不落。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常委会、机关全体会议集中学习《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结合近年来各地查处的问责案例,以案解读《问责条例》中的5条主要问责情形,确保纪检干部逐字逐句精研细读,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中心组理论学习、镇村干部会议、支部学习等方式推动学习全覆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自学,通过自治区、崇左市纪检监察网站以及印发的学习资料等,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做到第一时间学习。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纪委结合“示警明纪 筑牢防线”专题教育活动和“固定党日+” 活动,多形式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传统媒体+新媒体,多形式随时学。发挥传统媒体营造氛围学,通过崇左纪检监察网及时发布《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内容和相关解读信息。利用新媒体阵地创新形式学,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QQ群的及时学、方便学的作用,发布《实施办法》全文以及解读文章,让大家做到“一机在手党纪全有”;利用手机短信发布、推送《实施办法》内容,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迅速领会《实施办法》精神,深刻把握本真要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抓督查+抓问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把《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督察组,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实施办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真正把学习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党员。二是坚持把贯彻执行《实施办法》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严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用问责利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有27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三是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及扶贫领域额违纪问题121件。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巿县巡察工作规律,利用市、县委巡察反馈整改等工作为抓手,着力发现、纠正、查处落实管党治党履行责任不力的问题,发挥巡察监督的威慑力。今年3月,市委第一轮巡察组完成对第一轮被巡察单位的反馈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五是认真对照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抓好整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