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贵港市纪委 作者:贵纪宣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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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南县同和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冯夷华套取征兵工作经费用于私车加油、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冯夷华在2015组织开展该镇征兵工作中,两次套取征兵工作经费共7840元,用该款给私家车加油、违规发放给政审人员、医生等相关人员补助及宴请他人吃饭;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冯夷华在其分管同和镇政府交通、安全工作期间,在帮助他人获得财政渡船燃油补贴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他人送的好处费共2500元。2017年5月,冯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2.港南区交通局违规借用二层机构车辆的问题。2016年3月,港南区实行公车改革后,港南区交通局以工作任务多为由,长期借用其二层机构港南区公路所4辆公务用车,作为局机关工作用车,该4辆公务用车由区交通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维修、加油等产生的费用都由区交通局统一报销支付。2017年5月,港南区纪委对港南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大寿上述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