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防城港市纪委 作者:防纪宣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16:40 打印

  1.防城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黄淼冰坐支财政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防城区农科所坐支财政资金,将部分租金43万余元存入单位账户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黄淼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黄淼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防城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潘子波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6年10月,潘子波未向组织报告为其儿子操办婚宴35桌,邀请350多人参加,违反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2017年4月,潘子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