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执纪审查助力精准扶贫脱贫
博白持续深化扶贫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扶贫政策和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财政专项扶贫管理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中的违规违纪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203件,开展线索排查 192 件,立案161件,党纪政纪处分9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自查自纠清退款项110万元。
强化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县镇纪委两级联动,形成监督执纪立体网络。把助力扶贫脱贫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督导。今年以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各类问题16个,直接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0起,党政纪处分28人。
畅通渠道,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构建县、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责任体系,紧盯扶贫救济、低保、社保等重要领域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受理、及时登记、及时办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技术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和举报平台,把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网站、微信等5种举报方式宣传到村、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县纪委会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计局、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适时对相关部门、镇进行抽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
从严惩治,严肃查处违纪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胆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严肃查处。加强对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兜底、易地移民搬迁等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挥霍浪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原县林业局局长官超收受承建沼气池包工头好处费等一批违纪问题。
强化问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特别是对扶贫脱贫中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数字脱贫等问题,从严从重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如,因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不力、工作不到位,致使扶贫工作产生负影响,凤山、大坝两镇分管领导、第一书记及帮扶相关责任人等8人被问责,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截至目前共通报曝光问题11个,约谈镇和部门主要领导45人次。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