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15个单位违反会风会纪被通报
4月25日,来宾市兴宾区委、区府发出通报,对2017年1-3月以来在全区召开的14个会议中,区工商和质监局、区文联、区编委办、区地税局等15个单位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会议,进行了通报批评。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如火如荼开展时期,兴宾区坚持聚焦“四风”,把严肃会风会纪作为转变干部作风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兴宾区会风会纪管理制度》,以“八个严格”严肃会风会纪,即严格会议通知送达制度,及时收取、送达会议文件、电话通知,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会议组织单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知通知督考局、纠风办进行会风会纪督查。严格会议签到制度,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必须提前签到进入会场。会议设迟到席,迟到者在迟到席就坐。未履行签到手续又不及时说明原因的或代签的视为缺席。严格执行参会要求,凡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应参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委派他人替会。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需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交头接耳、打瞌睡,不得随意出入会场。严格会议精神传达落实,要按会议要求,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反馈。严禁不传达、不汇报、不贯彻、不落实会议精神等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会议情况通报制度 ,及时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不遵守会场纪律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通报。严格会纪会风处罚制度,实行违反一次通报,二次诫勉谈话,三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模式,同时根据被通报的次数,在年底绩效考评中相应扣除该单位的分值。
会议是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会风会纪是工作作风、机关效能的一种体现。通过对违反会风会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端正会风,改进作风,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确保做到有令必行,政令畅通,提高机关效能。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