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通报9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都安县纪委 作者:陆华崇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7日 16:31 打印

  1. 都安县大兴镇林堂村林内队队长韦宝光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4年,韦宝光作为队长,把上级安排给林内队的低保金3600元,平均分配到全队120人身上,韦宝光也从中受益,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韦宝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都安县高岭镇合旺村民委副主任谭福敏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谭福敏户(享受人数6人)共领到农村低保金27204元。2012年1月至2016年5月,谭福敏户口所在的合旺村荣一队共领得农村低保347092元,该队所领得的低保资金实行按全队人口平分到户,谭福敏在该队中又分配得低保金3440.04元,属于重复领取农村低保金,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谭福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都安县拉仁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陆勇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3年,拉仁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审核该镇群众蓝正能的生育情况,重复收取蓝正能户社会抚养费,陆勇作为服务所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陆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 都安县永安乡安太村民委委员卢宝法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卢宝法家庭经济可观,但他隐瞒家庭收入情况,利用自己在村民委工作之便,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3342元,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卢宝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民委原副主任、村委会妇女主任梁彩柏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梁彩柏在申报低保时,采取隐瞒欺骗手段,没有如实填报个人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7918元,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梁彩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都安县高岭镇加庭村民委副主任黄瑞景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3年,黄瑞景时任加庭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发放工作中,违规把危房改造补助指标落实给集中供养五保户韦美仁,韦美仁获得2013年危改改造补助指标,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黄瑞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都安县三只羊乡建高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蓝毅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蓝毅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没有向入户评估工作队如实汇报自己家庭的真实情况。利用自己担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把本户列入脱贫帮扶贫困户名单,从而使自己在国家扶贫工作中获得上级部门脱贫帮扶,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蓝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都安县三只羊乡建高村民委副主任蓝绍随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村委副主任蓝绍随家庭有四个劳动力,蓝绍随隐瞒了其家庭实际收入状况,违规获取上级发放的低保补助金,其行为已违反廉洁纪律。蓝绍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 都安县地苏镇人大副主席韦喜勤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韦喜勤时任地苏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在地苏镇政府实施扶贫易地搬迁安置工作中,对所负责联系的兴利村易安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该镇群众韦瑞华获得易安指标后不建房直接把指标转让给他人,韦喜勤对其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其失职行为已违反了工作纪律。韦喜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