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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资委纪检组:多措并举 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

来源:驻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组 作者:曹金国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15:19 打印

  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组按照自治区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和桂纪发〔2017〕2号文件要求,督促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和农垦工委(以下简称“两委”)立即行动起来,全力推进“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

  及时传达、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驻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高度重视,3月23日自治区纪委动员工作会议后,韦云忠组长立即将会议精神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并在当天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同志的讲话,学习了桂纪发〔2017〕2号文件。自治区国资委表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纪律规定开展自查工作,自治区农垦工委通过内部系统,将文件转发到了108家直属单位,组织传达学习。区直企业利用参加区直企业纪检干部培训班学习机会,分别聆听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等领导同志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的动员部署和具体指导,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周密组织、明确分工,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在迅速作了传达学习后,“两委”按照桂纪发﹝2017﹞2号文件要求,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党委、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办公室牵头,机关有关处室配合,研究拟定贯彻落实方案,将中央和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纳入方案之中,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对照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把责任具体到岗,明确到人,及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直各企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工作,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推动工作向实向细落实。一是及时印发节日规定。3月27日,自治区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有关纪律的通知》,重申了严禁公款购买“金猪”、严禁使用公车等十条纪律规定。二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对照自治区党委和国务院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最新文件精神,组织修订委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度文件。三是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结合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抓落实,结合开展的对企业巡察工作抓落实,结合专项工作抓落实。四是采取多种检查方式。按照自治区的整体部署,结合单位的实际,开展三种形式的检查工作:第一阶段机关和企业开展自查,驻国资委纪检组对有关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国资委党委和农垦工委分别组织力量对纪检组检查之外的各自所属企业进行交叉检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