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柳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10:26 打印

  1.城县太平镇山咀村民委计生专干兼妇代会主任梁素琴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梁素琴在2016年开展扶贫脱贫工作中,既不参加脱贫认定民主评议会,也不配合对所挂山咀村高坎屯的贫困入户调查工作,影响山咀村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导致山咀村扶贫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梁素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寨县拉庙村古站屯党支部党员陆建新骗取危改补助款问题。2015年12月,陆建新虚报审批材料,违规骗取危改补助款17000元。陆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3.融安县长安镇祥多村原党支部书记肖铭锋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肖铭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助长安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2000元。肖铭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4.融水县三防镇兴洞村党总支部书记张家乐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3月,张家乐在担任兴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危改对象“好处费”1000元。张家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5.柳江区流山镇人民政府武装干事韦福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5年,韦福勇以其妻子韦秋菊的名义,通过虚报家庭成员收入的方式获得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指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8123元。韦福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款。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