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回头看”工作落细落实
为贯彻落实于春生书记的要求,把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落到实处,3月23日下午,继自治区会议后,梧州市接着召开全市再动员再部署会议,部署“回头看”工作措施。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纪委黄中贤对“回头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梧州市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以“四个结合”推动全市“回头看”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将“回头看”工作与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结合起来。针对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了蒙山县国税干部纵酒伤人致死的问题和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梧州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梧州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市各级各单位围绕自治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的“十个严禁”规定,对照十八大以来全市制定的关于规范公务活动、经费支出、公车使用等一系列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准、查实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将“回头看”工作与市县交叉巡察工作结合起来。全市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的“十个严禁”纳入巡视、巡察工作中。目前,梧州市第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和县(市、区)第一轮交叉巡察工作已启动,全市共成立20个巡察组,对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等26个市县(市、区)直单位、14个乡镇进行“政治体检”。各巡察组结合“回头看”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巡察,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将“回头看”工作与八个“要着力解决”结合起来。按照“四查四看”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从八个“要着力解决”入手,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市、县(市、区)对本地区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回头看”工作、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以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检查;党委、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市、县(市、区)巡察办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检查,重点整治对巡视巡察整改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检查,重点整治办公用房超标、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等问题;财政、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和巧立名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等问题;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时高度关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各级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特殊时段、重要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密度,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大清理等检查。
四是将“回头看”工作与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回头看”工作中,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于轻微违纪的行为和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对相关人员及时约谈提醒,把问题扼制在萌芽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要求的问题,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回头看”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在“回头看”工作中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