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机滥发春节物资补贴
(配图来自网络)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C市某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某某(副县级)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发放职工福利问题。张某某在会上提出:今年工作任务很重,干部职工一年来为完成任务加班加点,节假日都没有休息。年关将近,党组考虑适当为职工发点福利。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按人均4000元标准发放春节物资补助。
局党组会后,经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李某某签批同意,局办公室安排财务人员按明细表所列人员名单,以每人4000元标准发放春节物资补助,共计发放140余人,金额约56万元。12月31日,局办公室以支付春节物资款的名义在局机关经费中列支。
案例剖析
C市某局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在春节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乱发钱物,造成恶劣影响,应当以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处理。经L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处理。
廉政提醒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但仍有少数地方和单位置若罔闻,顶风而上,严重损害了党纪法规的威严,必须坚决查处。也许有人会说,为职工谋福利,情有可原。殊不知,这种为小团体谋利益的行为,看似与贪污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有很大的区别,其实质上是对国有资产的严重侵犯,是对财经纪律的肆意践踏,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侵蚀。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表面上看是小团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实际上违纪违规的源头在掌握了主要权力的领导身上。只有剑指“一把手”手中的权力,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决策责任,才能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遏制住借发放奖金、补贴、福利为名,行“围猎”国家资财之实等违纪违规行为和贪图享受之风的滋长蔓延。
严肃纲纪、寸步不让,敢问责敢碰硬来真的,整治“四风”就得这样!要始终铆着一股子较真劲儿,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一起查处一起,作风建设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