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玉林市玉柴工业园征地办原主任肖仁东套取征地工作经费滥发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肖仁东在担任玉柴工业园征地办副主任(兼出纳)、主任期间,存在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征地经费,以高温补贴、加班费补贴、节假日补贴等名义滥发津补贴,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占为己有等问题。2017年1月,市纪委给予肖仁东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交国库;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容县灵山镇当中村原支书李扬侭等6人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当中村原支书李扬侭与村主任刘明林、副主任兼报账员梁宏荣、副主任梁明、原副主任梁宏、妇女主任朱秀珍通过虚列票据套取资金。李扬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12月,李扬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明林、梁宏荣、梁明、梁宏、朱秀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人员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3.博白县浪平镇初中原校长梁光锋等4人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在2014年春季期,经梁光锋提议并与该校总务主任冯玲、工会主席兼学校食堂出纳李庆和学校食堂自请日工杨熙福合伙采取虚开票据套取学校资金。梁光锋等人还存在违规向新生收取“定位费”问题。2016年12月,梁光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冯玲、李庆分别受到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杨熙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人员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4.兴业县城隍镇二中原校长凌宏军等3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时任城隍镇二中校长凌宏军提议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谈论决定,在学校食堂采购大米、花生油的时候多购买大米、花生油、酱油作为福利发给学校教职工。事后,凌宏军为了掩人耳目,应付相关部门检查,指使总务副主任覃战锋和出纳黄学深制造虚假凭证以及烧毁学校食堂相关财务账目等。另外,凌宏军还存在收受他人好处费问题。2017年1月,凌宏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覃战锋、黄学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