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贵港市纪委 作者:贵纪宣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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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原负责人方家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6月,贵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副主任黄××被抽调到贵港市高铁广场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黄××考虑到其抽调后原所在科室的工作主要由科室负责人方家明承担,为了感谢方家明在工作上的支持,于2015年11月和12月期间,先后两次送给方家明共计人民币6000元。方家明收下黄××送给的人民币6000元后,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方家明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下属人员送给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6000元人民币。2017年2月,方家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港南区木梓镇林业站原站长杨应琨违规报销车辆油费问题。2015年4月至5月期间,时任港南区木梓镇林业站站长杨应琨以扑火用油的名义,先后3次用公款给私家车违规报销油费共610元。2016年6月,港南区林业局对杨应琨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全额退回报销款610元。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