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20条措施念紧党员干部“紧箍咒”

来源:兴安县纪委 作者:闭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16:18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把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近日,兴安县出台了《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解决兴安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措施》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弘扬务实重行作风、构建清爽同志关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遵循法治敬畏法律、立党为公勇于担当等10个方面20条规定,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兴安良好政治生态做了具体详细的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好《措施》,该县还明确了具体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宣传《措施》活动,并同时开展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即开展乡镇干部“走读风”整治行动、开展干部违规办企业清查行动、开展整治不按要求参加组织活动行动、开展干部职工工作时间违规饮酒整治行动、开展慵政懒政怠政整治行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整治行动、开展查处违规操办宴席整治行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规范整治行动、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漠视群众、态度生硬”等作风问题整治行动),真正做到学习宣传到位,贯彻执行到位。


  该县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贯彻落实《措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委、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学习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跟踪督查,不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在工作中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促使《措施》的贯彻落实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