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胡雄波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17:03
打印
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李绍彬违规为其儿子申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2014年,李绍彬在任玉州区计生局纪检组长、副局长期间,隐瞒家庭真实经济收入情况,为其儿子申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共1250元。2016年12月,李绍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容县容州镇杨叶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甘炳森收受低保户好处费问题。2012至2014年期间,甘炳森在帮助低保户办理农村低保、户口迁移手续过程中,先后收受低保户好处费共300元。2016年12月,甘炳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陆川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主任吕育良套取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短期培训班财政资金问题。2013年,吕育良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加大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短期培训班学员伙食原材料金额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共2550元。2016年12月,吕育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
博白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原主任官超收受农村沼气池项目承建商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6年,官超在任博白县林业局局长期间,多次为承建商申请农村沼气池项目资金提供便利,并收受承建商好处费22万元。2017年1月,官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已上缴国库,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