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多措并举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都安县纪委多措并举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压实“三个责任”抓主责。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15条奖惩办法,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承诺书》。压实监督责任,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办法》和《涉农资金管理方案》。压实制度责任,综合运用纪律检查意见书、监察建议书、约谈等手段,及时纠正乡镇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在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紧盯“三类人员”抓关键。紧盯全县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乡镇主要领导,防止其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工作责任心缺失。紧盯行业主管部门会计、出纳、报账员及乡镇具体负责人或经办人,防止扶贫项目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紧盯村级领导班子,防止在扶贫项目或物资分配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
突出“三个重点”抓查处。重点摸清底数不马虎,即:摸清扶贫项目资金底数,建好扶贫项目监督工作台账;摸清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底数,建好问题线索处置台账;摸清扶贫领域的问题底数,建好问题整改台账。重点甄别线索不含糊,建立审计、财政、信访、民政等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线索的抄报机制和党风、信访、纪检监察室问题线索抄送机制。重点巡察工作不缺位,对11个县直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作为巡察的重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
注重“三个强化”抓落实。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创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强化责任追究,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访件214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51件;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57件57人,涉及扶贫领域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免于处分6人。强化通报曝光,对8件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实名通报曝光,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真正达到“问责一个,通报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