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紧盯重要节点 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
2016年,兴业纪委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做善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扎牢制度“笼子”,夯实“两个责任”。率先在全市推行落实“两个责任”纪实、抄告、动态考核制度,将“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全年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发出“廉政抄告单”22张,通报推进工作不力单位25个。实行“一案双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2个、党员干部19人。
弛而不息纠“四风”,促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坚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通过紧盯重要节点和重要环节,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露头就打。全县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通报典型案例10起22人。
坚持“三零”举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信访线索“零暂存”,强化问题线索的精准化及时处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77件(次),全部按程序办理。执纪问责“零容忍”,坚持有腐必惩的常态化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07件,同比增长290.57%,立案总数超过过去五年的总和,其中,对乡科级干部立案25人,同比增长了1150;消除乡镇县管干部执纪审查空白点7个,消除率54%。坚持挺纪在前,实践“四种形态”“零缝隙”,实行“月报+通报”制度,全县分层分级开展集体约谈130多场(次),约谈领导干部1.385万人次,通报批评152人,诫勉谈话42人,谈话函询28人;纪律轻处分180人,占处分总数的81.45%;纪律重处分22人,占处分总数的9.9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人,占处分总数的8.6%。
坚持“三盯三查”,增强群众获得感。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184件、党纪政纪处分184人、问责处理6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其中查办科级干部12人、镇基层站所干部11人、村干部119人;520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收缴和清退违纪款120万元。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化后,迅速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三盯三查”专项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全县扶贫领域立案1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8人,20名科级领导干部被问责。
擦亮“巡察之剑”。率先在全市开展县委巡察工作,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等巡察制度机制,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委巡察办公室并落实编制,年内县委开展了1轮巡察,巡察了6个县直单位。发现问题线索35条,巡察利剑作用初步显现。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巩固“三转”成果,确保县镇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少于16个,执纪审查力量达到96.15%,打造反腐“尖兵”。学在日常,举办培训,不断学思践悟,打造素质“强兵”;建章立制,责人责己,严防“灯下黑”,打造正人正己纪律“标兵”。全年对3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