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兴宾区纪委 作者:兴宾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10:49 打印

  1.蒙村镇桂枝村党总支部书记冯志添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冯志添在协助蒙村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张某某等6户危改户的好处费共计11000元,并将其中5000元送给蒙村镇原企办主任,余下6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11月,冯志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桥巩镇周山村民委民安村村民陆玉逢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陆玉逢利用其胞弟的名义,通过编造虚假材料,在其弟没有建造新房的情况下,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354元,并将此款用于个人建房。2016年11月,陆玉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陵镇原村规站站长黎东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黎东作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中兴村党支书盘某某以虚假材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200元。2016年11月,黎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蒙村镇蒙村社区副主任卓居宁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卓居宁作为屯茶村分片村委干部,在协助蒙村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工作失职,明知屯茶村村民卓某某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条件,而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致使16000元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流失。2016年11月,卓居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城厢镇林村村民委主任覃家安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5月,覃家安作为林村分片村委干部,在协助城厢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工作失职,明知林村村民覃某某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条件,而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致使18070元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流失。2016年11月,覃家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