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钦南区纪委 作者:梁华虎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 10:05 打印

  1.康熙岭镇新平村委会主任钟振钦截留侵吞改厕奖励资金问题。2011年1月,钟振钦在协助镇政府发放改厕奖励资金过程中,截留侵吞36户农户的改厕奖励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钟振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那思镇禄宦塘村委向危房改造户“搭车收费”问题。2015年至2016年2月间,禄宦塘村委在为群众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以申办危房改造补助须先缴纳社会抚养费为前提,向申请危改指标的20户农户收取社会抚养费共计61000元。禄宦塘村党支部书记黄君琼、禄宦塘村委会主任黄料、禄宦塘村委妇女主任吴时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