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20人受处分

来源:陆川县纪委 作者:李嘉鹏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5:29 打印

  2016年以来,陆川县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要抓手,突出工作关键点,强化责任落实。


  抓落实,高位示范推动。县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建立了党委主体责任5个、党委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5个、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3个、纪委监督责任6个方面责任清单,并与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履责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去年底,14个镇党委书记和3个县直部门党组书记向县委述责述廉,接受县委主要负责人现场点评。深入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积极推动县、镇、村“三级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为“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打下了良好基础。


  抓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之中,印发了《陆川县对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开展检查核验的方案》,由县委常委和县处级领导带队开展2016年度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考核,采取“一考二述三评四查”的方式,对全县14个镇、75个县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核验情况作为评定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等次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检查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各镇各部门“两个责任”的落实。


  抓惩治,强化问责追究。陆川县把“两个责任”考核成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坚持以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的关键举措,采取责令作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警示及诫勉谈话、建议组织调整或免职、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实施责任追究。2016年,因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受到党政纪处分20人,诫勉谈话12人,警示约谈17人,书面检讨3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