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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多措并举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

来源:兴宁区纪委 作者:莫彬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08:56 打印

  新春伊始,兴宁区通过多种方式和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领导带头集中学。2月14日,城区纪委书记唐浩同志主持召开由城区纪委常委、各纪(工)委书记参加的集体学习会议。会议指出,中央纪委制定出台《规则》,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职能职责的细化和具体化,是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城区各级纪检机关和全体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以《规则》为遵循,全面对表,自觉接受监督,用规则带好队伍,真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是引导干部个人学。由城区纪委购买《规则》等相关书籍,分发到城区纪检干部手中开展自学,充分认识《规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本遵循,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上来,增强纪律和

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将《规则》列入城区纪检监察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篇目,采取细读原文、逐条学习、交流讨论等方式,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讲话和《规则》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让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四是结合工作落实学。城区纪委召开工作务虚会,结合谋划2017年城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规则》,强调抓好工作落实必须坚决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2017年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五是查找问题对照学。坚持问题导向,对表《规则》梳理现有的制度规定,排查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程序和内控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在学习中寻找差距、补齐短板,提升干部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