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来源:河池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5:13 打印

  1.宜州市洛西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技术员丁雪锋骗取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3月至7月,丁雪锋与群众赵某商定,以赵某的名义,将赵某之兄李某的果园注册成立微型企业,后成功申领微型企业补助资金3万元。此外,丁雪锋还以其妻子的名义,用虚假材料注册成立微型企业,成功申领微型企业补助资金3万元。丁雪锋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南丹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员黎群英、南丹县八圩瑶族乡水产畜牧兽医站技术员卢丹莉在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中失职问题。2015年10月,黎群英、卢丹莉在协助八圩瑶族乡汉度村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识别评估工作中,未按照工作程序对汉度村4个家庭户进行精准识别入户评估,导致这4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户确定为贫困户,造成不良影响。黎群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卢丹莉受到警告处分。


  3.南丹县芒场镇蛮降村委违规收费问题。2011年至2013年,芒场镇蛮降村村委以照相费、路费、车辆燃油费等名义向获得危房改造指标的农户每户收取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共收取1.03万元。芒场镇蛮降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詹文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峨县向阳小学聘用教师黄丽违规领取城镇低保金问题。2014年10月,黄丽由该县燕来九年一贯制学校临聘人员转为国家聘用制教师,该家庭户已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条件,全户3人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违规领取低保金1.32万元。黄丽受到警告处分。


  5.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工作失职问题。2013年4月2016年2月,大兴镇敬老院管理人员以集中供养补助标准向该镇民政办申请10位实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生活补助,共虚列生活补助费2.282万元。该镇时任民政助理、敬老院院长蒙天、镇民政办报账员韦月梅(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工作存在失职,蒙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韦月梅受到警告处分。


  6.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建高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蓝毅虚假申报贫困户问题。2015年10月,三只羊乡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评估工作中,蓝毅未如实汇报本家庭户真实情况,以肢体四级残疾证提出本户评估分数减分申请,后成为在册贫困户。蓝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