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司法厅纪检组:谋划好2017年工作 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驻司法厅纪检组 作者:何翠娟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7日 07:07 打印

  2月4日,春节放假后上班第二天,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组召开全组工作务虚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于春生书记1月22日在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上的讲话精神;分析总结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谋划好2017年的工作。驻厅纪检组组长何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驻司法厅纪检组成立以来,经历了工作的磨合期、业务探索期,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2016年,驻厅纪检组和厅直属单位纪委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284件(次),其中驻厅纪检组收到193件(次),属于问题线索有172件,全部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处置;全年驻厅纪检组和厅直属单位纪委全年立案61件(驻厅纪检组14件),给予党纪政处分57人,追回违规款63.47万元;督促开展违规发放评审费、编辑费清退活动共清退违规费36.63万元。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党代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并坚决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中去。要发扬“忠诚担当、凝神聚气、辨黑守白、严实生动”的驻司法厅纪检组精神,积极抓好2017年工作谋划,迈好开年第一步。

  会议要求,要继续发扬成绩,挖掘潜力,谋划好2017年的工作,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要加快建立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各室之间的衔接和相互协作,提高全组的工作效率;三是要加强向区纪委请示汇报工作,规范与驻在部门党委、机关党委的沟通机制;四是要立足驻在部门和系统的特点、风险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把驻厅纪检组真正打造成不走的巡视组,探索与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的工作联系机制。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