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胡雄波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0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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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绵区新桥镇新沙村支书林德利等5人虚报五保村集中供养人数套取水电费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新沙村的五保村只集中供养1户五保户,未达到民政部门规定的五保村入住率要求。新沙村支书林德利、主任黎有华、委员兼文书唐凤来、副主任兼出纳王登南、治安特派员林仕冬开会讨论,决定虚报4户五保户供养在五保村以使该村达到入住率要求和骗取镇民政办下拨更多水电费。2014年至2015年,新沙村共骗取水电费4800元。2016年12月,林德利、黎有华、唐凤来、王登南、林仕冬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博白县双旺镇白平村支书蒋丕潮、主任蒋徽林违规收取低保户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蒋丕潮、蒋徽林违规向本村低保户(含非超生户)按照每年每户1000元的标准收取费用,用于完成本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和用作部分结扎对象的补助。经核实,两年共违规收取85户低保户费用85000元。2016年12月,蒋丕潮、蒋徽林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