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震慑,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南宁市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1.马山县林圩镇黄番村村委会主任韦启端、村委会会计黄建轰危房改造受贿问题。韦启端在担任黄番村村委会会计、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之便,向黄番村6户危改户收取好处费共计6500元。黄建轰在担任黄番村村委会会计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之便,收受危改户和因灾房屋倒塌重建户送给的好处费共计4000元。韦启端、黄建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隆安县扶贫办科员陆文等3人在扶贫贷款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隆安县扶贫办科员陆文、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陆茜、城厢镇政府科员温和等3人在对广西华夏本草医药公司的扶贫贷款项目进行验收时,没有认真核实,未发现资料造假问题,导致该公司顺利通过审核,骗取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85.5万元。陆文、陆茜、温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青秀区南阳镇留凤村村委会委员刘培初、留凤村坛彭坡党支部书记刘培仕违规申报农村低保问题。刘培初利用对坛彭坡2013年低保户家庭状况进行调查的工作便利,违规为其族叔刘某(刘培仕的父亲)申请低保补助,使刘某从2013年至2015年享受低保补助款共6980元。刘培仕利用对坛彭坡2015年低保户家庭状况进行调查的工作便利,违规为其不符合低保申报条件的父亲刘某申请低保补助,使刘某享受低保金1980元。刘培初、刘培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村委会副主任梁振坚危房改造受贿等问题。梁振坚担任州同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帮助州同村农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款申领后,向农户索取好处费共计7800元。此外,梁振坚还骗取国家医疗救助补助金1.9万余元。梁振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