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实践“四种形态”打造“干部之家”纪实
“有反映说你在老家摆酒席时,邀请商会人员参加,请你就此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这是兴安县纪委对1名党员干部开展的一次谈话。
像这样收到反映后及时打个电话“问一问”,或面对面“谈一谈”,或让当事人提交情况说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已成为桂林市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
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全面夯实“两个责任”,研究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理念到实践,“四种形态”正推动履责担当成为自觉,助力桂林“干部之家”常态化的形成。2016年以来,全市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700件,谈话函询586件(次),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154名,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71人,实现了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常态化。
“四种形态”突出 “关键少数”这一刚性要求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措施,我们必须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严肃教育,及时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误养成大问题。”桂林市委书记赵乐秦多次强调。
最近,因下属单位发生截留生态补助款问题,临桂区林业局“一把手”被请到纪委谈话。红脸出汗后,这位“一把手”又推动该局内部层层约谈,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了隐患。
“实践‘四种形态’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苗头就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要及时处理,防止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让加强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桂林市纪委书记吕洪安表示,该市突出重点,重点查办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种人”。同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76个,问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82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职责,特别是把“关键少数”作为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今年查处的市管干部“一把手”就有50人,占查处处级干部总数的55.6%,强化了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
“我们抓住关键环节,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中推行集体研判、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督办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及时处理党员干部‘破纪’行为。对一般违纪问题,简化工作流程,缩短执纪审查周期。对重要复杂案件,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桂林市纪委案管室负责人说。
纪法分开、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的纪律审查模式,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件4163件(次),立案2606件,同比增长320%;结案2513件,同比增长341%;党政纪处分2456人,同比增长331%;移送司法机关28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628万元,涉案金额达1.72亿元。
“四种形态”体现对干部严管厚爱
“感谢组织拉了我一把!让我意识到小节不注意也可能栽大跟头。”一位被约谈的乡镇基层干部对兴安县纪委书记刘先锋说,“我回去后一定把主体责任担起来、监督严起来,不能坐看班子成员出事,要不我也难辞其咎。”
“实践‘四种形态’,不是简单地审查干部、处理干部,而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预防在前,关心干部、保护干部,促进事业发展、净化政治生态。”该市纪委负责同志如是说。
2016年以来,桂林市出台《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 对近年来受纪律处分的34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谈心教育,对表现较好、已过处分期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以组织的温馨关怀,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推行党政一把手上廉洁党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制度,围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开展巡回宣讲189场,覆盖全市20多万党员干部。其中,市纪委主要领导在县区、市直机关、政法系统、高校、国企等32个重点系统领域开展宣讲15场,2万多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如针对政法系统出现的系列违纪问题,市委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执法司法作风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市纪委主要领导在动员会上为全市3000多名政法干警作辅导讲课。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不实举报,市纪委通过支部大会和个人谈心谈话等多种渠道,与被举报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及时为127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旗帜鲜明地为敢于作为、苦干实干、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3月份还向全市发布了《关于限期主动如实交代违纪问题人员予以从宽处理的通告》,截至目前,全市有1819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并上缴违纪款6683.73万元,实现了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常态化。
该市还把“面对面”谈话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措施,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日前,针对巡察工作、责任制考核和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书记赵乐秦约谈了分管领导,多名市委常委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全市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01起、问责481人。
“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精准化”
“作为党员干部,哪些信息能转发,哪些不能转发,一定要心里有数。”发现一名科级干部在微信中转发一些捕风捉影的“政治段子”,兴安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先锋随即找这名干部谈话,提醒其“小事勿小视”。
去企业调研顺手拿走2包烟、接受被监管对象吃请,外出考察顺路到景区旅游……这些以前不当回事的“小问题”,如今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都被纳入了监督执纪的视野。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洪安强调,践行“四种形态”,既要瞄准严重违纪问题线索,更要重视“早”、“小”问题迹象,做到该谈的谈、该核的核、该了的了,即收即定即办,决不积案养案、决不“放水养鱼”。2016年来,全市查处县处级干部90人,其中,涉案金额2000万元以上3件、1000万元以上6件、100万元以上18件。
从片面“查违法”转向全面“盯违纪”,从抓大放小转向抓早抓小,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从“事后查处”转向“常态监督”,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正向着“精准化”转型,正向新常态“干部之家”转型。
体现抓早抓小要求,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寓于日常工作之中,建设新常态 “干部之家”。每周,在谈话、审理结案时,践行“第一种形态”,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家”的温暖。每月,各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都要对收到的举报来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按“四种形态”的要求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属第一种形态的,经批准后按干部管辖要求,有的转所属党委由其负责人办理,重要反映由纪委分管领导直接面谈,有的由纪委函询。每季度,定期对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找干部交心谈心,帮助干部职工丢掉思想包袱,去掉后顾之忧,体现政治关怀和政治属性。
桂林市各地也在实践中不断细化运用“四种形态”的制度规范。2016年9月,兴安县出台与第一种形态有关的5项操作细则。资源县则专门出台《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和问责、调整实施办法》,探索实行刚性定性和递进式组织措施相对应的组织处理方式,灵活用好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灵川县纪委对实行执纪审查的案件做到专案管理、专人跟踪、专查责任,对实行第一种形态的干部一人一档,督促被约谈对象及时整改到位,对函询回复材料组织专人审核,并视情况组织再次函询,对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从重从严处理。
实践“四种形态”决不意味着反腐败节奏放缓、惩治力度减弱。如果放松了后三种形态特别是第四种形态,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就很难有说服力和震慑力,也达不到红脸出汗应有的效果。为此,桂林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6年,桂林市严肃查处唐建国、王少荣、孔运铎、张洪伟、裴邕、唐笔、孙书庚、秦凌云、孙玉杰、李永健、雷志刚等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在全市引起强烈震动。重点查处了发改系统、住建系统、国土系统、政法系统等系列案以及兴安县区域性腐败案,其中政法系统集中查处15名处级干部,以实际行动彰显反腐败决心,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