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国土厅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立案17件处分16人
来源:驻自治区国土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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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驻自治区国土厅纪检组认真发挥“探头”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着力把好“三关”,取得了显著成果。
把好廉洁意见回复关。对拟出具党风廉洁意见的干部,结合本组历年掌握的问题线索情况做到逢提必核、逢提必查。2016年以来,共出具廉政鉴定意见82人次,经驻厅纪检组建议,驻在部门党组取消了3名处级干部转正资格,给予1名处级干部免职处理。
把好执纪审查质量关。认真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执纪审查工作方针,确保案件质量。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充分发挥组务会作用,对重大问题线索、重大案件或者情况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问题反复研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该查处的问题依纪依规查处。2016年,驻厅纪检组共收到和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8件,立案17件,给予纪律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大幅提高。
把好“四种形态”运用关。坚持准确把握政策和案件的本质、特点,确保“四种形态”正确适用,一方面扩大第一种形态的覆盖面,实现抓早抓小,一方面坚决把纪律挺起来,重点查处“三类人”。2016年以来共约谈函询、提醒谈话11批31人,责令书面检查、检讨31人(单位),函询16人。同时,对问题性质较轻的,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党纪的坚决依纪依规处理。2016年,驻厅纪检组共给予诫勉谈话10人,组织调整9人,给予党纪轻处分12人,党纪重处分4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