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人社厅纪检组: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驻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8:43 打印

  2016年9月以来,驻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组紧盯人社系统扶贫领域,精心研究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取得了一定成效。


  精心研究部署。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工作实际,驻人社厅纪检组先后召开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小组会议3次,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会议2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该组及时制定下发《自治区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农民工工作处、自治区就业局、人才服务办公室等8个处室(单位)作为重点监督单位,明确重点查处“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落实贫困家庭毕业生扶持补贴政策、落实扶持农民工创业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就业和社保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开展专项巡察。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驻人社厅纪检组对有扶贫工作任务的农民工工作处和人才服务办公室进行专项巡察,重点检查扶贫政策和资金末端落实情况、履行监管责任情况。二是开展专项督查。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驻人社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到玉林、钦州等市及所属县(市、区)检查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要求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报备排查整改情况,自治区社保局共排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点108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000多家社保重点单位进行稽核。


  严格执纪问责。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处室、单位对专项扶持政策和资金落实的检查指导不够到位,对培训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沟通渠道不畅,致使基层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担心使用资金会出现违规违纪不敢用,造成部分资金沉淀,惠民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少数市、县(市、区)对专项扶持资金使用和监管不够到位,造成一些资金用不到点子上。针对上述存在问题,驻人社厅纪检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