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来源:灌阳县纪委 作者:陈明德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10:49 打印

  灌阳县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抓基层打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针对个别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出现递减现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周一上班集中学、理论宣传大众学、联系实际研讨学”的模式,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


  二是推进责任清单化,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文件,明确了县委领导班子、县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细化了纪委监督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了县、乡、村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落实“两个责任”有了具体抓手。县委与乡镇、乡镇与下级党组织逐级签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实行“签字背书”,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单独考核、单独奖惩和“一票否决”,形成了县委、乡镇和部门党委、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的纵向目标责任体系,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量化到了最基层。


  三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今年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了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述责述廉;召开全县“两个责任”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书记利用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等与班子成员和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开展廉政谈话,与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项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和考核末位的乡镇、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提醒,倒逼下级党委主动担责履职。县委班子成员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推进岗位风险点防范机制建设。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细落实。


  四是运用问责利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制定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起到了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作用。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33件,立案1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人。


  五是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促进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县委不断加大对纪委的领导和支持,深入研究解决纪检部门办案力量不足、能力不强、建设滞后等问题,加快推进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有效发挥。今年有效推动了纪委深化“三转”,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乡镇纪委共立案110件,逐步实现了“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的目标。



 

编辑:杜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