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聚焦扶贫领域 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来源:隆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08:40 打印

  隆安县纪委聚焦扶贫领域政策的制定出台、扶贫资金的审批拨付、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持续发力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为确保扶贫领域各项政策资金项目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抓好事前监督。作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全县各类扶贫工作会议,对扶贫工作政策资金项目的研究制定、审批分配、审核拨付等进行监督,确保所制定的政策、审核分配的资金以及立项实施的项目结合实际、惠及群众、公平公正、依规依纪。

  二是抓好事中监督。派出8名纪检干部组成扶贫工作核验监督组,对精准识别、扶贫核验、扶贫对象、项目验收、资金兑付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识别精准、扶贫精准、项目实施精准、资金拨付精准。同时,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先后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进行明查暗访15次,督促各项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是抓好事后监督。与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已落实的政策、已拨付的资金、已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审计。同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与单位绩效考评、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等相挂钩,确保扶贫领域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从严正风肃纪。在县、乡、村三级设立举报信箱,深入各乡镇开展公开大接访,实行有奖举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围绕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督查、巡察,利用“惠民资金筛查软件”对扶贫资金拨付进行比对筛查等,扎紧监督笼子,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对发现并经核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严正风肃纪。

  截至2016年10月底,累计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曝光107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50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等重处分11人,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