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资金的“黑手”

来源:全州县纪委 作者:刘春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8日 16:11 打印

  全州县坚持聚焦基层,紧盯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对那些虽然职级不高但权利不小、任性用权的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2016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07件,其中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立案142件。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93名干部主动交待了自己的违纪问题,上缴违纪款188万元,全县通过纪律审查共挽回经济损失1938.46万元。


  严惩“群蝇式腐败”。注重研究行业特点,积极运用“系统查、查系统”的工作思路,从个案入手查办系统行业窝案,发挥强大威力,实现系统治理。2016年,全县先后在财政、民政、住建等系统查处窝案串案4个,立案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涉及金额310万元。其中影响最大的是财政系统违规套取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案。今年3月,县纪委在查处枧塘镇财政所惠农资金专管员杨红亮侵占涉农补贴资金案时,发现杨红亮从2007年至2015年利用其惠农资金专管员的身份,在制作涉农补贴资金明细发放表时,通过虚报、克扣等手段侵占涉农资金。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县监察局发出监察建议,要求财政局对18个乡镇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活动启动后,永岁、文桥、东山、黄沙河、凤凰等五个乡镇财政所的直补专户会计主动到纪委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经各调查组核实后,共对违规套取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15名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名,对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的5名乡镇财政所所长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财政局副局长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财政局原局长林南山进行了诫勉谈话,共追缴违纪资金190.73万元。


  严惩村官贪腐行为。村干部的贪腐行为虽然额度不大,但由于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给群众带来“切肤之痛”,是农民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现象。2016年,全州县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问题立案50件,占全县案件总数的24%。涉及生态公益林专项补助资金管理领域19件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0件,低保领域18件,其他3件。


  积极清退违纪款。在查清违纪事实,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的同时,始终将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追回违纪款并退还当事人,2016年,共将涉农违纪款119.8万元退还给群众,让26550名群众共享反腐成果,也对基层干部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