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三措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来源:灵山县纪委 作者:林色滢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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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纪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细化党内监督举措,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领导带头学。该县纪委常委会带头深学一步,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作专题辅导,逐字逐句原文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委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组织全体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开展学习,要求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和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系统组织学。该县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深悟透,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纪委适时组织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真学、真懂、真抓。
完善制度学。该县强化监督机制,注重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如探索创新了《灵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站授权制度》,授权各党建工作站负责对片区内的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收集信访信息、约谈提醒,对发现的萌芽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出台了《灵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灵山县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及时填补漏洞,完善管理措施。
编辑:刘梦云